最成功的结案方式是和解或调解,至于利益要视哪方愿意退步。
2011年7月5日,南通中院成功调处一起涉海洋铁路建设的侵权纠纷案,被告海洋铁路有限公司补偿原告615万元。
海安至如东洋口港铁路是铁道部、省政府确定实施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,预计于今年10月28日竣工通车,该铁路既是如东县境内历史上的第一条铁路,又是南通洋口港建设和发展的交通运输主要动脉。海洋铁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建设、经营该铁路。为建设需要,海洋铁路需从原告南通某公司厂区通过,但由于工程工期安排紧,征地补偿不及时等原因,海洋铁路有限公司在未及时征用该公司土地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施工,为此双方产生了诉讼。
7月3日早上,该公司派人到工地上阻挠铁路施工。南通中院得知消息后,迅速组织法官到案发地进行现场调解,法官从法律、情理等多方面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,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。同时积极与该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督促当地政府尽快将土地征用补偿款划拨到位。经过法官持续几天的不懈努力,双方的差距逐步缩小,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。
这起历时近2年的涉铁路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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